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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3-0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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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及基本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及基本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盟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3、管理自治区直属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盟市之间的职责与事权划分。

4、根据中央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定自治区级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5、负责审核自治区和盟市、旗县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6、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自治区事业单位定编标准;管理全区及各盟市事业编制总额;审核审批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7、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以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制作及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区各级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12、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基本工作

2018年,自治区编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1、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从机构设置和体制机制创新入手,深入研究和推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统筹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2、统筹推进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及早做好改革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摸清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底数,摸清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改革做好做足准备。中央要求明确后,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研究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合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做好审计体制改革工作,完善统计体制,确保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继续做好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纪委监委体制调整后相关工作,做好监察委员会机关 “三定”规定的拟订工作。

3、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改革力度,试点盟市全面完成市县乡全部改革任务;主动要求全面推开试点的盟市分期分批完成市县乡改革任务;仅在试点旗县推开的非试点盟市积极开展盟市本级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其他旗县(市、区)开展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牧林水、资源环境、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综合执法改革督促指导工作,适时对各地综合执法改革进行评估,加强综合执法改革的问题研究,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深化改革。

4、坚持严控机构编制总量。认真贯彻中央控编减编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空编增人报批和用编计划等总量控制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严格机构编制审批。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

5、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深入研究编制跨地区、跨系统、跨层级动态调整的措施办法,利用调剂和精简下来的编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工作力量。落实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自治区内统筹调剂制度,探索在更大范围、以更多方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开展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相关研究。

6、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围绕控编减编、问题整改、规范领导职数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巩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成果。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着力解决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启用自治区“12310”网上举报受理平台。强化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纠正处理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制度,持续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

7、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围绕各地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情况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彻底清理“红顶中介”。继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做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组织评估验收,对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或推进不力的试点进行动态调整理顺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口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推进改革工作的能力。

8、不断创新优化审批和服务方式。探索施行“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办法,推动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启动和推进 “全区一张网”审批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9、持续推进“八张清单”标准化建设。以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作为突破口,建立“三级四同”标准体系。采取由易及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方式,探索开展“八张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八张清单”地方标准化体系建设模板,适时在全区全面推开。

10、扎实推进行政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赤峰市、阿拉善盟等试点地区行政类事业单位后续编制置换、人员划转、身份过渡、国有资产调整等收尾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实施好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着重完成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11、加大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摸清公益类事业单位底数和现状,进一步清理规范,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配套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科技、医药卫生、地勘、农垦、国有林区林场、行业协会脱钩、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

12、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继续推进有条件的盟市在公立医院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领域推动去行政化和取消行政级别的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制度,逐步化解严格控制与满足公益事业发展需求的矛盾。

13、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落实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率。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按照国家局部署,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积极做好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工作。

14、加强对盟市、旗县编办的服务指导。对盟市请示事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在研究谋划重点工作中主动听取盟市、旗县的意见建议。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方式,推动盟市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15、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紧贴机构编制重点难点和中心工作,围绕党政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管理及国家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等举办培训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利用延伸到盟市的视频会议系统,选择相对成熟的课程开展在线授课。指导盟市编办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16、从严从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和办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正厅级行政单位,是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综合处、审改处、研究室、机关处、事业处、盟市处、监督检查处、登记处共8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机关本级人员编制45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现有退休人员21人。下属二级单位两个: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中心(正科级),人员编制11人,实有6人;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正处级),人员编制21人,实有7人。

(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2018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2家,即: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1743.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55万元,下降3.14%,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出预算1743.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55万元,下降3.14%,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建设完成,项目支出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174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3.5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1、机关本级部门预算收入112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7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2、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3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3、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57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4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174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55万元,占比49.24%;项目支出885万元,占比50.76%。

1、机关本级部门预算支出11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73万元,占比63.61%;项目支出410万元,占比36.39%。

2、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3、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5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5万元,占比17.88%;项目支出475万元,占比82.12%。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化网络与应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43.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1、机关本级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26.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3、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8.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2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0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支出。

机关本级一般公共服务预算951.67万元,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预算27.20万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预算547.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4.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支出

机关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90.40万元,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5.55万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8.1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5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医疗保险等支出

机关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44.66万元,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1.62万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4.44万元。

4、住房保障类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机关本级住房保障预算40万元;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预算4万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住房保障预算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共三家单位)均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

2、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40%。增长主要原因为:新增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88%。减少主要是由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规范燃油等其他车辆运行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99万元,比上年减少4.8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实施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支出。

分部门情况为:机关本级129.53万元,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2万元,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6.4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万元,2017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69.57%;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万元,2017年增加175万元,增长205.88%。

机关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2017年减少35万元,下降30.43%;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2017年减少5万元,下降5.88%

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万元,2017年增加230万元,增长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2017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00%。(该单位为2018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账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实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85万元。

机关本级实行绩效目标项目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410万元。即:机关各项工作经费项目220万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项目55万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项目30万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项目105万元。

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475万元。即:信息化网络与应用运行维护项目410万元,党政机关网上名称管理及基本统计+专项调查项目6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本级)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三、内蒙古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四、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本级).xls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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