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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1-06-25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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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9月至11月,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自治区党委编办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常规巡视。20201230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编办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自治区党委编办高度重视,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编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刻对照反思。针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精神要求上来。认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刻对照检查,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查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并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增强整改合力。成立了由刘玉华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玉华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任务,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进度,实地调研指导,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负重担当,结合分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处室逐条逐项制定措施、推动整改,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统筹推进,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个层面,研究制定111项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成效到位。加强统筹指导,加强日常调度,严格对账督导,确保整改成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逐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发挥领导作用不够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不到位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定期开展中心组成员交流研讨活动。自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已开展5次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交流研讨。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以及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等,强化学习的广泛性、系统性。二是修订《自治区党委编办机关学习制度》,对学习重点、学习方法、学习要求、督查考核、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完善。三是结合我办实际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每月发放1份支部学习清单的方式,不断丰富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内容和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精读细研,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学懂弄通做实。 

  (2)针对“未全面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两个文件(《自治区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进行修订,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动议与论证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后以自治区党委编办正式文件印发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坚持党的领导”是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确保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3)针对“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127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重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由刘玉华主任进行原汁原味领学,并要求大家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讲话精神理解深、消化透、执行好。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二是25日召开的全区机构编制年度工作会议上,针对机构编制短缺的实际,提出要创新机构编制使用方式,坚持统筹配置动态平衡,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举措,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三是将机构编制供需关系列入年度调研课题。挖潜创新编制管理,坚持向改革要编制,结合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本级精简收回事业编制3210名。各盟市、旗县预计收回事业编制3000余名。坚持向创新要编制,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用编需求,各盟市通过盘活存量、交流轮岗、组织招聘等方式解决了1600多名“三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坚持向信息化要编制,深化“共享平台”应用,完成四部门信息比对,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有力依据。 

  4)针对“执行制度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重要机构改革和重大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由自治区党委编办室务会会议提出初步意见”“一般性机构编制管理及调整事项,由自治区党委编办室务会会议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经办室务会研究审议,提交编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二是研究制定《编办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室务会主要进行研究决策,主任办公会侧重研究讨论相关事项,不作决策,可由主任或副主任专题进行研究,形成研究具体事项的清单。2021年开始,已按照新的要求召开室务会和主任办公会。三是加强制度制定及执行,将修订机关制度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经2021年第12次室务会研究,对34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用制度堵塞漏洞,用制度深化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长效化制度化成果。 

  5)针对“政治机关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组织机要室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掌握动议相关要求,规范相关程序。二是与组织部、机关工委对接,明晰区直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形式。三是明确了机构编制请示件必须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并附会议纪要。四是日常收件中从严把关,对不符合的请示件,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整改过程中没有再发生此类情况。 

  2.领导班子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充分 

  6)针对“党的领导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编办会议管理办法》,将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调整为室务会研究,并形成研究具体事项的清单,今年的室务会已全面履行研究决策功能。二是完成《自治区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两个文件的修订,经室务会研究印发实施。三是参照原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和编委会议纪要文头,重新印制了室务会会议纪要文头,规范纪要发文要求和程序。 

  7)针对“上下衔接、细化政策政令主动性不高”问题,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研究提出《自治区党委编办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计划,该实施意见已经以自治区党委编委名义印发。明确提出在《条例》确定的基本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补齐法规制度短板。二是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核查实施细则》,对机构编制核查的内容、程序、成果运用、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规范。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到位 

  8)针对“未认真按照区直党政机构改革和市县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开展验收评估督查工作”问题,一是开展了区直党政机构改革评估抽查工作,制定了《自治区区直机构改革抽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区直机构改革抽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于2021119日至25日由办领导担任组长,分三个抽查评估组对区直26个部门进行了实地抽查评估,形成了抽查评估总报告,已报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二是18日下发通知,对市县党政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取得的成效等进行调度。结合20207月份机构改革评估、最新调度情况制定了市县党政机构改革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4.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9)针对“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加大对机构编制事项重大问题的风险评估力度。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的范畴,强调对易引发矛盾纠纷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强化风险意识和预案制定。重新梳理了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上,对盟市、旗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风险意识、制定预案提出了具体要求。责成监督处重点关注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答复,化解风险矛盾。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强与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舆情。三是对专家论证工作进行规范。修订了《机构编制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要求在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主动听取专家意见,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重大事项应当主动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咨询。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12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交流。把习近平总书记包括宣传思想工作在内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中心组和党支部政治学习的第一议题和必学内容,今后将及时组织跟进学习和研讨交流。二是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和《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评工作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充实扩大了自治区党委编办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各处副处长担任网评员,遇有舆情主动开展工作。三是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机构编制杂志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修订完善《自治区党委编办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对《内蒙古机构编制》杂志进行改版,制定了《电子大屏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四是OA办公系统已取得自治区公安厅等级备案证书,制定了《OA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办领导班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对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二是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支出增加事前审批环节,实行闭环管理;优化报销审批流程,全部使用OA电子报销单,报销审批权限由5000元至5万元调整为3000元至3万元,明确分级审批责任,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梳理了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了防控措施。拟制了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经2021年第12次室务会议研究通过。 

  12)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落实编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意见》,对约谈情形、约谈程序进行了规范,设计了《约谈记录表》便于开展工作记录。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空编增人审批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有关情况说明。 

  13)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除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外,对其他办领导也明确了抓好分管处室廉政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的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重新梳理班子成员风险防控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三是强化廉政提醒工作,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均对全办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办领导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14)针对“警示教育活动未受重视”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方瑛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办全体干部参加培训,参训率100%二是机关纪委加大对警示教育活动参训情况日常监督力度,坚决杜绝教育活动中的形式主义,切实提高教育实效。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有力 

  15)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一函了之’”问题,按照巡视要求,加强与纪检组沟通,对移交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协调自治区纪委监委联系室、直属机关纪工委进行综合研判,恰当处置,做好相关工作。对有关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16)针对“机关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根据处室人员调整情况,对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充实人员力量,配强纪检干部队伍。二是202012月份、20213月份召开了机关纪委委员会议。今后将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发挥好机关纪委的作用。 

  3.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7)针对移交问题线索,一是根据派驻纪检组核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回避制度,优化空编使用流程。举一反三,重新梳理了空编增人等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大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三是机关纪委对空编增人等业务审批事项适时开展督查、明察暗访。 

  18)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进一步细化了制度措施,严格根据程序明确财务各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询价单,对使用询价的政府采购业务做到流程规范、要件齐全。三是2017年以来的财务凭证重新梳理审核,补齐相关附件资料,整理规范装订。四是根据派驻纪检组核查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会计、出纳、物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19)针对“‘主任信箱’无人过问”问题,一是对巡视指出未回复的信件已全部予以回复,并诚恳向当事人说明未及时回复的原因,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了回访。二是制定了《“主任信箱”管理办法》,明确了“主任信箱”邮件办理的牵头处室、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要求。三是指定综合处专人负责每日查看主任信箱,并及时分送办理,确保不遗漏、不延误。 

  20针对“‘12310’举报形同虚设”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在内蒙古机构编制网站明显位置设立了“12310”举报监督标识,在网页内详细介绍了“12310”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流程、举报方式等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件的受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接收、登记、受理、办理和反馈“12310”举报事项。二是积极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举报渠道,为“12310”举报平台配置了有传真功能的专用电话机,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工作,设立了“12310”网络邮箱。目前“12310”电话、传真、网络邮箱均已配备。 

  21)针对“用‘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搞变通”问题,一是修订了《自治区党委编办公文处理办法》,严肃公文使用纪律,进一步明确了发文的具体情形,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官僚主义,严控发文数量,不搞变相发文。二是已将两个意见用正式文头重新印发实施。 

  22)针对“经费支出大手大脚”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对笔记本电脑资产登记卡片账和实物账进行重新核实,并统一梳理各处室笔记本电脑实际使用需求和在用情况,除特殊用途外(涉密使用或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使用),按标准各处室暂保留2台笔记本电脑调配使用,其他全部由域名中心收回。二是1名调训干部租赁私人公寓问题,所支出的费用全部由调训人员个人承担,已报销的资金退回财政。三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严格规范支出管理。四是规范调训人员经费使用管理,从2021年起,部门预算中已不再安排调训人员租赁费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方面 

  1. 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2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巡视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了决策评价制度和纠错机制,制定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清单,同时结合室务会制度修订,做好与会议制度的有机衔接,确保实现“三重一大”事项从研究到决策的全流程闭环。 

  24)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查摆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原因,明确了整改举措。二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了充分沟通,会上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自治区党委第十四督导组的好评。三是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5)针对“未严格坚持政治标准”问题,一是2021年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程序各环节中,突出强调政治能力和政治条件要求,新提任晋级的干部均为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二是对巡视指出的非党员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培养工作 

  26)针对“‘凡提四必’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现已全面梳理存疑问题信息,并在派驻纪检组调查结果和审核结论基础上,结合相关规定严格进行了认定工作,形成了最终认定结论。二是严格落实对拟提任人选干部人事档案的“凡提必审”,在20211月提任正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5人、职级晋升2人工作中,严格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发现并纠正“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三是开展全办相关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核查、认定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四是对人事部门经办人员进行了调整,选调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丰富的干部承担相应职责。五是结合新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选拔任用规范流程,对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工作的内容、程序、重点事项和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避免再次发生相应问题。 

  27)针对“出国(境)管理审批不严格”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即对全办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组织上交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同时对全办应备案人员开展备案工作,切实做到应备尽备。二是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从严掌握、严格审批,证件限期交回、集中管理,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三是组织人事部门深刻反思剖析未经审批出国(境)、审批不严问题,结合制定完善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查找和堵塞漏洞。四是对人事部门经办人员进行调整,选调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工作经历丰富的干部承担相应职责,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工作程序。 

  3. 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28)针对“党建工作有要求、无落实”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编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对领导班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114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暨2021年度党建工作部署会议,由主要领导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将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年初安排研究听取一次党建工作要点,年终听取一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终有总结盘点。 

  29)针对“抓基层党建责任传导不到底,支部工作不用心、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不上心”问题,一是已通过谈话方式,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将抓基层党建责任传导到位。三是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一并组织实施,邀请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党校专家进行授课辅导。四是严格支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传递、支部档案专人管理工作。责成相关处室党支部对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问题进行整改,并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批复了其入党事宜。五是将支部党建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编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强化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心。 

  30)针对“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问题,一是办主要领导在2021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对相关处室党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和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各支部按方案要求,对“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跟踪党员践诺,各支部建立了跟踪践诺工作台账。三是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通过全员培训,推动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4. 个别干部“老好人”思想明显、责任心不强 

  31)针对“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中不坚持原则,主动担当不够,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问题,一是完成了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对巡视指出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认定等存疑问题进行了重新认定,并经室务会研究确认。二是举一反三,彻查整理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纠正档案认定不准确问题。三是加大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了《自治区党委编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法》,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整理、转递、查阅进行了严格规范。四是组织人事部门深刻反思档案审核不严格不认真问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研讨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强化组织部门责任担当。五是对人事部门经办人员进行了调整,选调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丰富的干部承担相应职责。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坚持长效机制不力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2)针对“整改工作不认真”问题,一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细化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现已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及时做好预算公开和预算执行。二是合理分月使用预算经费,做好经费使用月计划的申报。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33)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巡视整改不够”问题,机关纪委已与纪检组加强沟通配合,紧盯上轮巡视反馈的“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执行规定不严格”和“经济开发区存在机构定位模糊、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矛盾突出”2个问题进行整改,均已完成整改。 

  3.整改实效不明显,边改边犯,长效机制未落实 

  (34)针对“编办对上轮巡视反馈的‘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执行规定不严格’、长效机制远未形成”问题,一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需求,聘请金财公司协助我办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已完成内控手册及新系统建设,对预算经费、固定资产、政府采购进行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事项。二是充实财务人员力量,调整业务能力强、专业对口干部到财务室工作,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核验财务凭证,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严格审批事项和程序。三是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补齐相关资料,完善记账凭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四是2017-2019年涉及到的因公出国、工会经费弥补事项进行费用调整说明,调整核算科目。 

  (35)针对“对于‘经济开发区存在机构定位模糊、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矛盾突出’”的问题,520日,自治区党委编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开发区管理机构 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已印发各地实施。《实施方案》和《意见》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定位、管理体制、编制、职数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前一时期的努力,自治区党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不能有“过关”“收兵”的想法,必须坚持不懈、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办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把科学理论作为思想指针、实践指南、强大武器,牢牢把握巡视整改落实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入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特点和规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着眼“十四五”时期目标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对巡视反馈问题的认识,研究解决影响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效能。要强化改革思维、系统思维,既做减法,着力精简落后于时代、效果不彰的工作项目;又做乘法,找准工作支点、发挥杠杆效应,力求有重大突破、标志性成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总结巡视整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把严的主基调坚持始终、落到实处。在全面履责上从严,办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建业务两加强的局面。将长期整改、持续整改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更好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严在日常,把严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落到每个干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让讲规矩、守纪律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1-4827701 ;邮箱bbjgdw@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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