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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中前行 在磨砺中突破 ——青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侧记
  • 发布时间:2017-01-13
  • 来源:青山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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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自治区将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上重要日程。作为包头市试点区旗县之一,青山区积极行动,主动融入改革,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努力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改革路径。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入重要日程,明确区委、区政府为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委各副主任和涉改部门的分管副区长担任,并明确由常务副区长牵头主抓。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改革工作汇报。 

    二是确定方向,找准改革基调。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确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部门,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主要内容,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作为落脚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是学习考察,观摩积累经验。赴南通、天津、广州、上海等地区实地观摩学习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权责清单梳理等工作的先行经验和做法,重点就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法制基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体制、工作机制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为该区试点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四是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执法机构设置、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范围的界定等重点内容为主线,深入到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牧林水等重点改革领域涉改部门,传达了自治区、包头市的相关改革精神,了解各部门执法现状,广泛听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五是反复修改,完善改革方案。在认真总结、反复推敲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自治区督导组指示,草拟了《青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事项不划转;二是专属执法事项不划转;三是部门基本的、固有的职责不划转。并三次大范围分纵向、横向同时征求意见:纵向随时与市编办沟通汇报;横向向区编委领导、分管副区长及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征求意见,为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了重要保证。 

    六是反复论证,凝聚集体合力。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区本级和街镇工作实际,针对综合执法事项、综合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运行机制、执法监管方式和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还就改革面临的形势、核心工作及下一步如何推进进行了深入分析。会议不仅集思广益,更凝聚了改革信心。 

    七是统筹推进,加大协调力度。城市执法体制试点改革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该区坚持将2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步调一致。虽然这两项改革任务由不同的分管副区长主抓,不同的部门牵头,但是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宣传有力、相互沟通到位,在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特别是下沉街镇内容上保证了改革的配套一致。 

在市编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区编办有力的大力宣传沟通中,历经修改近30稿,该区“方案”终以区委名义印发全区。虽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领域多,工作复杂,各涉改部门能够站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的高度,以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做好我区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按照“方案”,改革后区本级综合执法队伍由20支减少到8支。今后,青山区将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克服工作困难,强化任务落实,稳妥顺利推进改革,积极为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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