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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提前完成消化超编事业单位任务
  • 发布时间:2017-08-15
  • 来源:呼和浩特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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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全面完成呼和浩特市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消化工作,市编办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通过全市统筹、综合平衡、调平结合等方式,于7月25日完成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任务,与自治区编办提出的“在11月30日前完成消编任务”要求相比,提前四个月完成全部任务。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市编委和编办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将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消化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全局的角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广泛宣传上级严控机构编制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加强对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从严管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工作。迅速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呼和浩特市消化超编事业单位领导小组,确立了政府负总责、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对事业单位超编情况的摸底和调研,摸清了超编底数和原因,进一步完善了问题整改台帐,明确了消化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工作方案》(呼机编发﹝2017﹞23号)和《关于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实行“零空编”管理的通知》(呼机编发﹝2017﹞38号)。

  三是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消化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零空编”管理,将所有事业单位空余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编制全部收回由市编委统一管理,在本市范围内综合平衡,用于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加强机构编制源头控制,切实把住进人关口,严格实行空编进人制度。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申报用人计划,严防超编进人。满编状态单位人员退休等减员的,其编制相应收回,确保其始终保持满编状态。截至7月25日,共消化超编单位626个,消化超编人员8075名,提前完成全部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问题整改任务。

  (供稿人:荣娇  审核人:李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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