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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编办“五个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发布时间:2017-08-28
  • 来源:乌审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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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编办以强化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清单明责,制度反腐,采取五个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旗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乌审旗编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目标细化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清单,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头上有指标,肩上有任务”,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夯实筑牢思想防线。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利用网络宣传、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方式,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廉政法规,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 ,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党风廉政教育,夯实筑牢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通过每月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节假日明查暗访等方式,持之以恒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把纠正“四风”往深处抓、实处做,紧盯老问题、关键节点,关注新问题、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公务用车、公务用房、请销假、“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出国(境)等各项工作,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组织生活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党内各项民主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完善“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规范决策程序,防止利益冲突。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制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实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组织领导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准确概括每个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流程,筛选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努力构建全面深入、不留死角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撰稿人:李波   审核人: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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