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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前旗编办“五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发布时间:2017-08-31
  • 来源:鄂托克前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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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鄂尔多斯市鄂前旗编办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领导带头,深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行列清单、细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学习教育,构牢思想防线。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纪党规,引导每个人都把党规党纪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此外,还通过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夯实了廉政建设的基础。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清正廉洁。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确保机构编制管理中每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四、强化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将严明纪律和规矩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优良的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规范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强化阳光服务,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编办审核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期限、公开承办人和负责人、公开办事结果。严把机关事业单位入口,加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违规机构不上会、超编职数不审批。力求制度上讲科学、操作上讲规范、服务上讲诚信,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公开透明。 

  六、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从机构编制部门的重点岗位、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排查风险点。推进“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落实,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推进干部交流轮岗。 (撰稿:边嫦娥  审核:卢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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