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编办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施策 构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 发布时间:2018-05-24
  • 来源:丰镇市编办
  • 打印该页
  近年来,乌兰察布丰镇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转政风、严纪律、强监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以法促廉、依法行政。组织全体人员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建立廉洁教育长效机制。使全体人员增强党纪政纪法纪意识观念,从思想深处筑牢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结合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时限要求进行分解细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纪检联络员等举措,全面构建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严肃纲纪促进政风转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及时发现解决矛盾和问题。今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明显。  

  三、增强干事热情、勤政尽责。办党支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明确职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活动,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以勇于担当、舍我其谁的精神状态,以“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实际行动,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规范权力运行、管控源头。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都必须提交到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切实增强党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于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考核程序,认真做好民主测评和结果公示,确保做到民主集中、公开透明。  

  五、接受各方监督、从严从紧。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互联网、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落实社会监督,引导干部自觉用党纪法规规范言行,加强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构建纵横相交的监管网络体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腐败难以遁形。(供稿人: 尚婧)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