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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编办“三确保”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
  • 发布时间:2018-06-15
  • 来源:包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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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审改办统一部署要求,包头市编办坚持高点定位,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督促各旗县区与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涉审中介服务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仔细研究,确保自查内容深入全面。结合前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回头看”成果,并根据全市工作实际研究设计《中介服务事项调查表》,确保梳理方向更具针对性与指向性。重点核查提供中介服务事项的中介机构相关情况,全面排查“红顶中介”、中介垄断等问题。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保留事项于法有据。认真与前期编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比对,逐项梳理各单位上报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核对权责清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与各单位反复沟通、反复论证,详细掌握每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中应提供的申办要件,确保现有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于法有据、依法依规。  

  三是动态管理,确保事项调整及时到位。经梳理,全市涉审中介服务项目共涉及15个行业主管部门的39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下一步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供稿人:邹龙汉  曾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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