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赤峰市翁牛特旗编办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 发布时间:2019-02-15
  • 来源:翁牛特旗编办
  • 打印该页

  2019年,赤峰市翁牛特旗编办积极谋划,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早部署,广宣传。旗编办对照政策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研究部署全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出现“收而不办”现象,利用旗政府网站、登记管理工作QQ群等多种载体下达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的程序办法及有关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强措施,优服务。为改变以往事业单位申报年度报告“被动、拖拉、扯皮”的不良局面,开创全流程网上办理新模式,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提交纸质资料,交由单位保管备查,减少送达环节。将年度报告公示相关材料通过邮箱、QQ群及时传送给各事业单位,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对上门、网络咨询或电话咨询的经办人员,均给予耐心解答,采取“主动问询服务”和“网络在线指导”的方法,主动与事业单位协调联系,由“坐等登记”到“上门服务”。 

  三是严审核,保质量。严格申报材料把关,以举办单位前审为节点,旗编办网上审核为重点,对年报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及时督促其申请变更登记,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准确性。 

  四是畅渠道,强监督。建立报告联系人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向旗编办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依照规定处理。同时,以年度报告公示为突破口,加强跟踪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供稿人:苏日娜  王颖)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