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赤峰市以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为动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 发布时间:2019-06-17
  • 来源:赤峰市编办
  • 打印该页

  赤峰市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苏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全过程,通过机构改革,强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轴心作用,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切实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赤峰市苏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活动组织、督查考评等各项工作,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党务干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采取从苏木乡镇(街道)现有合适人员中择优配备和上级机关下派干部挂职等方式,确保真正把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基层党建岗位上。 

  二是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夯实基层,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及公安派出所等外,旗县区部门派驻苏木乡镇(街道)的其他机构,如国土、林业、动防、医保等站所,一律纳入苏木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三是整合优化组织架构。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综合设置苏木乡镇(街道)机构。规范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构,综合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整合苏木乡镇(街道)农牧业、计划生育、文化广电、劳动和社保、财政中心(所)和垂管派出的国土、林业、动防、医保等站所的职能和人员编制,统一设置事业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不承担综合执法职能(由旗县区相关机构直接执法)的,不设置综合执法大队。 

  四是明确服务职能,健全执法机制。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并承接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社会公益服务职能。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并承接城镇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农牧林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供稿人:宋建  姜海云)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