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办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2019-08-28
  • 来源:东河区编办
  • 打印该页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委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抓好学习贯彻、加强法定化管理、建立工作机制、严把关键环节四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一是学深悟透,抓好学习贯彻。区委编办安排从三个层面加强贯彻落实,要求既学《条例》全文,也学宣传解读的相关文章,做到宣传全覆盖。第一层面,要求编委领导带头学,将《条例》内容列入编委会议题;第二层面,要求编办工作人员重点学,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群中第一时间分享《条例》全文及相关文章,在各股室为单位自学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和党员扩大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第三层面,要求部门单位全面学,在全区范围内印发学习贯彻通知,提出学习贯彻具体要求,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列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年审的工作内容。  

  二是知行合一,加强法定化管理。以实名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贯穿管理全过程。通过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加强动态管理,不仅管住、更要管好管活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使用效率。采取近期和不定期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年审制度、制定核查办法、探索评估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三是做实笃行,建立工作机制。鉴于党政机构改革中部门调整变化多的实际,要求各部门单位重新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组织领导。从《条例》中分类摘录编委、编办、各部门单位执行重点,全面掌握权限、程序和工作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及时按程序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重要事项,形成工作常态。  

  四是融会贯通,严把关键环节。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动议工作,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前开展讨论,采取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办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围绕《条例》规定五项内容展开审议,严格遵守管理权限。在机构、职责、编制三个方面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作用。(供稿人:李怡霖)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