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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全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建设
  • 发布时间:2019-09-16
  • 来源:多伦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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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积极采取措施,将法治思维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多伦县委编办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学习《条例》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是统筹管理,严格规范配置机构编制资源。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机构编制法定化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各环节。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复的党政机构限额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机构,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数额,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一要求,通过信息采集、人编对应、信息录入,建立了规范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严格把关,全力做好“三定”规定拟订审核批复工作。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多伦县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三定”规定模板,要求各部门及时拟订“三定”规定,县委编办审核后,由县委办、政府办分别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以县委办和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各部门严格按照印发的“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编制,职能进行调整,规范运作,充分发挥改革效应。  

  四是强化监管,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尤其是加强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定化建设。 (供稿人:霍占新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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