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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武装干部队伍
  • 发布时间:2020-04-20
  • 来源:包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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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包头市委编办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条例》精神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切实根据《条例》要求规范开展全市机构编制工作。 

  推动《条例》精神与思想认识的深度融合。抓住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核心关键,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从政治的高度层层推动《条例》精神与思想认识的深度融合。市本级层面:在市委常委会议、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传达学习《条例》精神。推动《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课程。依托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动全市干部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市委编办层面:将运用《条例》精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进程列入《市委编办2020年工作要点》,把学习《条例》 作为练好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组织集体学习,拟于近期开展内部考试,确保每位干部全面理解《条例》的思想内涵,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旗县区层面:及时跟进各旗县区工作进展,召开旗县区委编办主任座谈会,听取各地区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订购《条例》释义,免费发放给各旗县区委编办。年内计划围绕《条例》精神举办机构编制综合业务、专题业务和党性教育培训班,切实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条例》推动工作的政治觉悟和干事创业本领。 

   推动《条例》精神与现行制度的深度融合。根据《条例》要求,推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凡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均予以清理修正,确保《条例》与现行制度的有效衔接。将2020年定为包头市委编办“制度建设年”,对《条例》明确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报告备案等要求,以及“三定”的制定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实战经验,修改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拟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办法,制定《关于健全构编制工作体系配套制度的方案》,拟“立改废释”相关制度70余项。在推动相关部门机构编制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指导帮助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完善体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细化具事项办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程。 

  推动《条例》精神与日常工作的深度融合。把《条例》精神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环节各方面,对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重新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配齐配强改革科、监督检查科等科室的人员力量,为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提供了人力人才保障。优化服务流程,修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指南》,对登记管理业务的具体流程进行说明,大幅度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机构编制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基本实现了机构编制业务的网上办理、数据的动态统计和组合查询及出现数据异常自动报警的功能,以信息技术保障各环节任务稳步推进。《条例》颁布至今,包头市委编办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大步迈进。(供稿人:乌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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