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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编办全力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 发布时间:2020-06-04
  • 来源:乌海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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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乌海市委编办通过广调研、强监督、重保障等措施,进一步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 

  一、加强机构运行调研。对标对表机构改革方案,对各项改革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回头看”。一方面开展书面调研,针对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情况,广泛了解存在问题。另一方面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分别带队重点调研新组建部门和各区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情况,深入各区各部门了解机构组建到位后,职能认识、人员调整、工作交接、职责承担、档案资料移交、改革纪律执行等是否到位。通过了解问题、面对面答疑解惑,推动机构、职责、人员全面融合,进一步实现机构改革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快速转变。 

  二、强化改革落地见效。印发《关于尽快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定”规定确保全面履行职责的通知》,督促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配备等工作落细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对照实际工作状况,学“三定”、明职责、抓落实,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另一方面积极督促部门按照新“三定”规定和干部调整事项,及时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着力将“三定”规定用编管控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有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督促检查体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三、侧重后续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各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沟通联络,及时掌握自治区对应厅局职责调整情况及履职机构具体设立情况。通过互联互通,充分调研掌握分析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自上而下各类机构职能变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按规定程序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具体机构设置。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在现有内设机构承担职能职责基础上,通过内设机构整合、优化职能等措施保障部门职能不缺失。通过动态了解、及时调整,做到改革后部门职责上下贯通、衔接畅通,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本文撰稿:石剑平

         薛  骞

本文责编:何静静

 本文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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