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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多举措写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
  • 发布时间:2020-08-07
  • 来源:包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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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包头市委编办严守“控”的底线,通过“调”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保障机构、职责、编制等与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 

  一、严控总量,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在机构改革中,坚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全面贯彻落实严控机构限额、编制总量的具体要求。在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个别单位、地区提出调整机构、编制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继续坚持“两个不突破”的原则,在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对个别部门的编制进行了微调。在审理相关申请调整机构编制的事项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规范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规定的程序、权限、要件等要求,进行动议、论证。 

  二、统筹调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在抓好总量控制、确保不突破中央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上级下达的领导职数总额的前提下,包头市有力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打破行政编制部门所有模式,重新核定各部门编制,对于机构改革中两个及以上部门合并设置的新机构,综合科室合并后相应核减编制,用于补充新设机构和新增议事协调机构编制配备;此外,创新性地开展整合部门综合科室人员分流工作,主要用于补充新设机构和新增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所需人员。从严分配和控制市、旗县区领导职数总量。从严肃处级领导职数分配程序和标准着力,包头市党政机构领导职数均不超过自治区对口厅局的领导职数,专项处级领导职数做到专项下达和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在旗县区科级领导职数总量内加大规范使用力度,统筹考虑地区党政机构、人大和政协专门(工作)委员会、群团、苏木乡镇和街道、开发区等情况。 

  三、有效保障新设机构和重点领域。通过不断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既为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外事工作等新设机构保障了人员所需,也为巡察、机关工委等一些急需工作力量的部门补充了富有工作经验的“血液”,进一步强化了卫健、应急、教育、司法、审计和信访等重点部门领导力量配置。为深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为市场监管部门配齐配强所需编制;为满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需要,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合并审查、一章审批、一站办结、一窗出证”的审批模式,扎实开展了政务服务局更名的动议论证工作等。通过灵活管理、合理配置,包头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确保机构编制管理与中心大局有效衔接,进一步实现了部门职责任务、机构编制、人员力量的良性互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包头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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