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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委编办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
  • 发布时间:2020-08-17
  •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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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委编办按照机构改革总要求通过“四个理顺”,整合执法职能,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林草和水利、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苏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突出民生服务保障群众、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美丽鄂温克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一、理顺旗级跨领域跨部门执法队伍执法事项和职责权限。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旗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跨部门综合执法是调整相对集中处罚权还是委托执法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对此,鄂温克旗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市场监管领域集中了旗商务部门的商务管理、旗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粮食管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管理,在城市管理领域集中了与城市管理职能相近的城乡规划、在林草领和水利执法队伍集中了旗水利部门的水利管理等主管部门在相关领域集中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项执法权限,探索实行了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二、理顺旗直领域执法队伍与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事项和职责权限。鄂温克旗从加强执法队伍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为出发点,理顺旗直队伍与基层执法队伍的协调联动。旗直领域执法部门、执法队伍负责旗内执法和一些重大执法案件的跨区域、跨层级执法,加强对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进建立苏木乡镇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旗级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上下呼应机制。 

  三、理顺旗直领域执法队伍与城关镇执法队伍的职责边界。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结合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划归属地化管理,执法覆盖范围的扩大及执法工作量的提升,鄂温克旗结合地方特点,进一步厘清旗镇两级执法关系,在城管领域方面,城关镇城市规划执法由旗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嘎查(村)私搭烂建、环境卫生、采挖野生药材、人居整治、草场纠纷、标志牌匾、违法建筑、违法旅游点等违法行为等日常巡查执法工作由城关镇综合执法队伍行使,并充分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鼓励各苏木乡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上级部门与苏木乡镇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辖区内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 

  四、理顺两个层级权责清单及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鄂温克旗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行政执法权力、责任范围,统一权力设定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要求,经多方征求意见、组织专题论证,部门梳理协商一致,通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党组会暨常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了《鄂温克旗本级权责清单(2020年)》共6326项权责事项和《鄂温克旗苏木乡镇权责清单(2020年)》共95项权责事项,目前已全部对社会公开公示。同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鄂温克旗在各涉改领域及苏木乡镇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各领域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使综合执法改革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组织规定和要求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工作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导综合执法队伍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支持改革,形成凝聚主心骨、汇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新格局。

撰稿:何美婷   周增辉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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