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印章是事业单位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对外开展业务的符号和印记,为了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委编办多渠道多举措,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全方位无“死角”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印章监管力度。
一、守好“源头”,协调公安部门严控印章刻制。按照《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进一步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控印章刻制管理,要求事业单位在刻制印章时必须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阿荣旗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表、阿荣旗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公章刻制单位进行刻制。新印章刻制完成后,事业单位法人要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对印章印迹进行备案,注明公章启用日期。
二、严把“流程”,规范印章使用。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对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印章的使用、登记等规定。要求各事业单位法人健全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做到印章保管专人负责,使用记录登记完整,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印章使用安全、规范。
三、规范“事后”,规范印章收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事业单位设立、合并、更名、撤销等不同情况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做好印章清理基础台账。明确相关内容、程序和要求,划定时间节点,按缴旧刻新的原则办理。对因撤销、注销需要废止的印章,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及时收缴封存印章并交由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封存到期的印章送交公安部门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