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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委编办规范机构编制动议工作 着力提升编制管理水平
  • 发布时间:2020-09-15
  • 来源:额尔古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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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委编办以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通过调整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  

  一、立足实际,提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要求,额尔古纳市委编办向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印发了《关于规范额尔古纳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用人单位由主管部门以党委(党组)名义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实际,向市委编委提交对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的申请。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办理事项。额尔古纳市委编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事项不予受理,不属于职责范围或履职所需要的事项不予受理,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政策规定事项,向市委编委会提出动议。 

  三、加强沟通,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强化机构编制工作刚性约束。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流程,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建设。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编制使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撰稿:赵鸿海   马海洋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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