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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编办多点发力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发布时间:2021-01-21
  • 来源:海拉尔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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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拉尔区委编办本着“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通过整合执法资源、推动专业执法、人员划转等具体措施,不断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从而有效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整合执法资源,破解“单打独斗”难题。以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为契机,整合乡镇(街道)现有集镇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名称和挂牌标识,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理顺原有割裂的、分散的、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的环节和流程,有效实现了各项事务的扁平化管理。健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区域内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有效解决了过去有关工作“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难题。    

  二、推动专业领域,实现部门内集中综合执法。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一个专业领域只保留一个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有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效集聚了行政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根据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统一执法主体的要求,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部门内分散在内设股室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法人员稳妥划转。一方面,统筹兼顾划转执法人员的年龄、实际工作岗位及个人意愿等因素,分类划转执法人员,实现改革期间人员平稳过渡;另一方面,从执法工作延续性上考虑,以老带新,确保综合执法机构顺利运转,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实现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乡镇和街道常住人口、管理对象和执法工作量变化情况,及时统筹调配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同时严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底数,确保下放执法职能与执法力量相匹配,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撰稿:卜海涛   孙曦晓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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