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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增动力 服务大局促发展 包头市按期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4-14
  • 来源:包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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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包头市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打造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的发展定位,努力做到“三个坚持”,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弊端和障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厚植优势。  

  一、坚持精简高效,为包头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  

  (一)机构限额留出余量。改革中,通过整合撤并规模过小、功能弱化、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数量进行精简,留出了一定的空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有效盘活编制资源。收回事业单位部分空余编制,创新性的预收了承担市场可替代职能单位的编制,主要集中在环卫保洁、水库管护、扬水站服务、市政园林维护等领域。

  (三)规范核定领导职数。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聚焦事业单位主责主业,规范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标准规范科级领导职数核定,改革后科级领导职数压缩近20% 

  二、坚持优化调整,用最少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优化事业单位设置。优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结构,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归类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不宜整合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职能体系,改革后市本级事业单位整体精简比率达41%

  (二)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一是抓重点,集中分析研究。结合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包头市委、市政府对住建系统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重点研究、统筹考量。补足住房保障、住建绿色发展等机构短板。二是促发展,集中力量保障。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口岸服务、电子商务促进等机构,打造全市经济发展引擎。保障“科技兴市”行动实施,充实完善科技创新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优化农牧业领域相关机构设置,提升农业发展动能。三是保民生,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优化教育领域机构设置,加强教学研究、教育督导、教育技术等机构设置。充实公共卫生领域,配齐配强相关工作力量。做强艺术剧院等公共文化机构,满足人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需求。  

  (三)统筹推进专项改革。一是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403个事业单位承担29152项行政职权全部回归行政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到了应归尽归。二是通过撤并机构、剥离职能、调整分类类别、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等多种方式,按期完成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未分类事业单位改革。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市本级由35个负责执法的事业单位整合为14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9个旗县区全面落实设置8支及以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四是落实事企分开、管办分开、主辅分开改革原则,将承担培训疗养职能、机构事务服务的相关机构全部进行了整合或撤销。五是加强群团机关建设。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更好发挥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坚持协同适配,调集充分资源保障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做减法,压缩市场可替代的机构编制。改革中,大力压缩可由市场替代的职能及机构,对各个旗县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进行精简。经过充分调研,对各旗县区市政、保护区管护等事业单位,在摸清一线作业人员数的基础上,采取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收回编制、现占编人员逐步消化的方式压缩编制。对机关事务、功能区服务等市场可替代的编制规模也进行了适当压缩,进一步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 

  (二)做加法,充实旗县区经济部门工作力量。各旗县区将盘活的机构编制资源大力倾斜于经济、疾控等亟需保障领域,进一步做强投资促进、金融服务促进、工业园区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同时进一步优化职能,调整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充分保障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做补充,强力保障旗县区发展需求。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委编委下沉机构编制力量,调剂两百余名编制用于保障旗县区发展,支持疾病预防控制、综合执法、“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开展。同时,随市本级执法和管理职能下沉,向旗县区配套划转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社执法等方面的编制,保障地区相关工作开展。

    

撰稿:张瑞卿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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