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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编办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水平
  • 发布时间:2021-09-22
  • 来源:临河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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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河区委编办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运用《条例》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化建设。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一是《条例》学习常态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例会等渠道,开展《条例》常态化学习,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二是学习与交流研讨结合。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深入研讨交流加深理解,并迅速内化为工作遵循。三是学习与宣传结合。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校科级干部理论学习班培训课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购买《条例》释义,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高各单位对《条例》的学习热情,推动《条例》落实到各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依托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条例》原文及相关解读材料进行广泛宣传。 

  二、认真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及机构编制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细则,确保各项制度与《条例》有效衔接。二是做好“立改废释”对与《条例》规定不符的及时修订完善或废止,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办理程序,切实把《条例》精神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原则一是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用编审核工作中,用编单位申报用编计划必须以部门党组(党委)的名义行文;坚决执行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各项工作要求,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工作对接衔接,做到运行顺畅、业务协同,更好服务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红线”和底线,严把用编审核关,严格执行用编审核审批相关程序,严禁超编进人违规进人和逆向流动严把业务办理关,进一步完善入出编审核办理程序,形成系统完整的入出编业务审核办理闭合回路。三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联动配合,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四是机构编制瘦身健身相结合。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既审核用编数量又重视编制使用效益,着力提升编制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将现有的空编资源用在事业发展的“刀刃”上,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撰稿:辛   璐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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