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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办“三举措” 推进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1-11-10
  • 来源:东河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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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自治区以及包头市有关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办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政事权限清单试点事业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精通试点举措,明晰权责边界按照东河区《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改革要求,以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自的管理事项,划清两者在党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国有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秉承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深刻学习领会精心推动落实对照东河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东河区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东河区农牧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试点部门单位,就制定政事权限清单,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并对审核报备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东河区坚持在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编办牵头推进试点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有效方式,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在区委编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试点事业单位分别确定牵头人、小组成员、联络员沟通机制,加强试点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东河区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撰稿:王   丽   王丽丽
责编:孟祥颖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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