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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编办加强 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工作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 发布时间:2022-05-25
  • 来源:托克托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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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编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理顺文物管理和文物保护职能,推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在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托克托县文物局牌子,理顺文物局隶属关系;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设置文化文物,负责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工作,强化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理顺文物执法队伍职能。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县委编办明确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文物保护等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理顺了文化市场领域执法职能,夯实了基层执法基础,实现了全县文物行政执法全覆盖,为有效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优化文物事业单位布局。以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优化整合文化旅游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严控编制总量,统筹使用、按需核定,为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合理配置编制资源。近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考虑托县作为文物大县实际,将托克托县文物保护中心更名为托克托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核定相应事业编制,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工作为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杜小龙
责编:孟祥颖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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