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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不断加强监督检查能力建设
  • 发布时间:2018-04-2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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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编办从加强监督检查自身建设入手,注重“四个结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注重监督检查与政策学习相结合,提升业务水平。针对处室人员调整、业务工作交接的实际,强化政策文件、操作实务的学习,利用处务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尽快吃透政策依据和工作流程,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切实加强业务水平。 

  二是注重监督检查与机构改革相结合,严明纪律要求。全办在学深、吃透机构编制纪律的同时,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纪律,严格把关改革期间的人员调动等事宜,为保障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提供机构编制纪律保障。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大监察力度。积极协调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将机构编制纳入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主动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对接,就机构编制纳入巡视的重点内容进行沟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机构编制纪律权威性。 

    四是注重审理与服务相结合,树立良好形象。在办理日常列编注册、空编增人等业务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精简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了自治区各部门业务工作微信群和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系统工作微信群,不断加强沟通,提升服务水平。(供稿人:李凤华  李晔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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