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用,全力构建问题存量逐步减少、问题增量明显遏制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纪律保障。
一、建全问题台账。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来源,将整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同时全面梳理审计、核查及专项督查、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经自查、梳理、分析、核实、认定后逐一建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压实整改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内机编办发〔2017〕101号),将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有机结合起来,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口。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注重跟踪问效。通过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和实地验收,持续推动问题整改。2017年对全区12个盟市和大部分旗县进行专项督查,提前完成了超编事业单位和事业人员问题整改。今年上半年,结合机构改革调研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督查,对全区所有盟市进行了再次督查。近期,还将组织专项督查,推动整改进度,确保到机构改革结束时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