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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三个理念”做好机构编制信访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8-30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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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树立“三个理念”,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树立“准确”理念。仔细甄别信访事项性质,根据分类处理的原则,按照受理、转办或其他途径解决等多种形式确定信访件的处理方式。对于不属于机构编制管理范畴的事项,积极主动与自治区信访局等部门沟通,及时说明情况。对于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的,准确把握信访问题性质,深入调查了解,摸清基本情况,查找相关政策依据,本着把好政策、尊重历史的原则,提出解决办法。 

  树立“限时”理念。进一步优化信访件运转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要求首位接待上访群众的干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事尽力解决好,不能解决的事要负责引荐,避免产生信访接待不到位或推诿的现象。对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上访的对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信访事项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树立“服务”理念。坚持“三个一”接待来访群众,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清茶,耐心细致解释,让信访人满意。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将问题解决在本地和萌芽状态;对于已答复的事项,适时跟踪了解情况,避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对于共性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办内各相关业务处室,将信访工作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供稿人:李晔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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