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机构改革后涉改事业单位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有序运行,自治区党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督查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涉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合法合规,有力有序开展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对照系统中现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全面梳理涉改事业单位设立、划转、撤并等情况,摸清底数,及时梳理业务办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有效开展。
二、优化服务,多措并举提升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通过微信、电话等无接触方式,接受咨询、在线答疑,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为确保新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实行即时办结和“容缺受理”,涉改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事项即时办结;对申请材料存在个别内容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并在约定时限内补齐的前提下予以办理。
三、从严审核,履职尽责把好“三关”。严把材料审查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登记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确保登记环节与要件合法合规;严把信息公开关,及时将登记信息在内蒙古事业单位在线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机构编制关,对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