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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体自学
  • 发布时间:2021-04-1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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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全办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编办于49日下午利用下班后业余时间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体自学党史。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刘玉华参加集体学习并讲话。全办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紧扣学习主题,集中对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进行了深入学习思考。 

  在集体自学开始前,刘玉华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集体学习和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办更好学习党史提出明确要求。她指出,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习内容、方法步骤、重点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进行学习思考和研讨交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高标准高质量、扎扎实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刘玉华强调,要立足内蒙古自治区这片红色热土,认真学习和总结党在内蒙古的光辉历史,学习和总结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学好讲好用好“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乌兰夫同志革命生涯、城川民族学院光荣传统、阳早寒春国际主义精神等红色故事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和认识内蒙古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刘玉华要求,要创新丰富学习教育方式方法,统筹摆布好业务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要严肃学习纪律,对集体学习要有明确要求,建立每周定期集中学习机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及时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撰稿:张   楠   张   鑫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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