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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正式挂牌 张建民出席并讲话
  • 发布时间:2018-06-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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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615日上午10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和国家税务总局第五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谢滨出席。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后,将承担起自治区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改革期间,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张建民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自治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是全区机构改革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希望新成立的税务机构切实承担起全区税收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任,紧扣中心、紧贴实际、紧跟时代,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助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牢固树立全新理念思维,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坚持走改革强税之路,充分释放改革发展红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挂牌成立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落实好“四个确保”要求,始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全区机构改革工作作出示范引领。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表示,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的改革部署要求,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挂牌为新起点,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务,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中展现新时代内蒙古税收事业的新气象新作为新风采。 

  国家税务总局第五联络(督导)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密局、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等参加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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