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授予32个单位“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2名同志“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区呼伦贝尔市编办被评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我区呼和浩特市编办刘金利同被评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呼伦贝尔市编办紧紧围绕实现“美丽发展 争进前列”大局,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工作站位,科学设置政府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77.2%;撤销、整合、规范事业单位500余家,收回各类编制1200余名;在34家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多领域同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有力助推了美丽发展。聚焦创新创优,制定《机构编制日常监控工作办法》、《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列编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四审五不批”机制,搭建“互联网+机构编制”模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从严治办,以打造“学做先锋、精编强政”党建品牌为载体,建立“五张清单”管理模式,开展“五化五提升”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市编办先后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电子政务中心:巩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