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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的使用上,监督检查处既审核使用人才编制的人员情况,又直接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
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区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的使用程序》,明确人才编制使用的细化标准和程序。规定了拟引进人才的学历、科研成果等细化标准,提高了使用人才编制的精准性。程序细化为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送、事业处初审、主任办公会研究、组织部人事厅办理手续、监察处入编、保障中心数据更新维护等6个步骤,简化了办事流程,明确了各部门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