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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6-11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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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改办发〔2018〕17号

 

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

(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审改办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共四个地方标准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地、各部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编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四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审改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7567157@qq.com

 

 

人:郝          

联系电话:0471-6610854  15034791483  18547136112   

   真:0471-6944290

 

附件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3:《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4:《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代章)

2018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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