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改办发〔2018〕17号
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
(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审改办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共四个地方标准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编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四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审改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7567157@qq.com。
联 系 人:郝 飞 李 然
联系电话:0471-6610854 15034791483 18547136112
传 真:0471-6944290
附件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3:《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4:《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代章)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