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内蒙古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顶层设计,以改革促发展,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优质学校教师流动、统筹组建教育集团、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等建议,对解决我区义务教育资源不平衡、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操作性。
近年来,我办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明确统一的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为有效破解我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性紧缺等难题,2016年自治区编办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6〕92号),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编制核定标准,实现了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统一。2017年我们克服阻力、迎难而上,打破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盟市所有的思维定式,按照“城乡统一、全区统筹、跨地区调剂”的改革思路,重新制定了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有效盘活了全区28万余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定每隔三年重新核定一次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去年底,我们按照“有减有增,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第二次重新核定。
二是积极指导盟市、旗县(市、区)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自治区分配各盟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后,由各盟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自治区核定的本盟市编制总量内,按照标准分配本级及所辖旗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提出分配使用和动态调整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意见,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同意组织实施。同时,为方便地方招聘教师人才,自治区党委编办给各盟市下放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使用空编计划的审批权限。下放权限后,具体教师招聘工作,由各旗县(市、区)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用编申请,经盟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执行用编计划。按照新标准为各地核定编制总量后,各地将不能胜任教学岗位的人员合理转岗安置,进一步提高进人门槛,优化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各地都积极主动按标准设置班容量,消除“大班额”,推动了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继续加强对分配下达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情况评估检查,确保各地区中小学教师编制“专编专用”。同时,根据各地中小学生源变化情况,按照每三年重新核定中小学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各盟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均衡配置全区城乡教育资源,为促进我区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事业编制挖潜增效和创新管理,充分挖掘存量资源潜力,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完善编制使用动态调整规划,总结借鉴县管校聘、县管乡用、交流轮岗、学区内走教等管理创新和协调联动办法,引导人员和编制资源精准服务基层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