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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7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9-30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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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派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重要战略资源,是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编办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政策,为我区科研院所引进人才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优化引进人才使用空编审批和列编注册程序。自2020年起,我办开始实行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统一审批空编制度,即每年统筹审核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与公开招聘使用空编计划,用人单位可在计划范围内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方式和数量。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方式补充急需人才,凭人社部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到我办申请使用空编。同时,我办在审核用人单位其他使用空编事项时,还会要求其预留一定比例的空编用于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为高层次人才预留一定比例空编,有效缩短了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空编办理时限,区直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及时列编注册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自治区本级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考虑到自治区本级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编制相对紧张,同时急需引进人才的实际,2016年自治区编委印发《关于设立区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的意见》(内机编发〔2016〕19号),建立了自治区本级的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制度。经过近年来不断调整,区直人才专项编制保障规模已扩大至600名。为支持我区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先后为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和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等机构使用人才编制300余名。通过编制资源牵引,鼓励和吸引了一大批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到我区科研事业发展,为自治区科研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提案中提出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的建议,对于我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具有积极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办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编制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作用,大力引进科研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将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和奉献精神的人才吸纳到内蒙古,为内蒙古科研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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