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安排,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于近期开展区直部门单位“两优”专项行动第三方评估工作,为体现评估的公平公正,提高政府各部门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对象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主要对涉及“两优”专项行动所涉及的107家区直部门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主要聚焦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部门协作等方面开展调查。
三、评议方式
活动通过短信推送、官网推广以及现场扫码三种渠道广泛开展。
1.短信推送。在区本级范围内随机抽取部分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或相关厅直部门单位办事大厅办理过1项以上事项的企业)参与调查,将发放一次性短信链接至企业负责人手机,点击问卷链接完成答题并提交即可。
2.媒体推广。本公告提供下方调查二维码,您可以打开微信扫描该二维码即时进行评议。
3.现场扫码。如您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或相关厅直部门单位办事大厅办事,可以通过微信扫描现场张贴的内蒙古自治区“两优”专项行动满意度调查海报二维码进行评议。
欢迎全区企业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对我区“两优”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评价。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将认真梳理汇总,对问题进行分类跟踪督办,对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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