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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87号提案的答复

英君委员

  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提升办学层次的提案》已收悉。涉及我办的主要内容是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增加事业编制以及将有关培训中心并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自建院以来,扎根祖国北疆,为自治区公安机关及其他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数万名合格人才,为维护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您在提案中提出为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增加一定数量公益类事业编制和将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并入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的建议,考虑到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作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前,应当征求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 

  因此,建议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经充分评估论证并按程序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请示,研究解决专职教师力量不足以及优化政法系统教育资源等问题。我办将按权限进行审理,并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下一步,我办将立足职能职责,为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补充专职教师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为自治区警察职业学院更好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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