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公开稿
  • 发布时间:2017-07-03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 打印该页

2016年7月5日—9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办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并于2017年1月10日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共包括五方面,15项问题。我办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正在建立长效机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体整改情况   

   (一)办党组高度重视,从严从紧抓好整改落实

办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在巡视期间,对需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对巡视组交换的意见和谈话中指出的问题,也主动列入整改工作中。办党组多次研究,将落实整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建立了由办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刘玉华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逐项督促分管处室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到位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和建议,办党组对照问题逐条梳理、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台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三)切实开展整改落实,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对照巡视整改意见,各处室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找准整改目标,不留漏洞死角。机关党委和综合处及时督查整改进度,加强追责问责,将巡视整改与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内部监管结合起来,重新梳理、修订完善了27项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办党组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研究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

 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内容一: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对编制工作提出的严格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决策部署,自治区编办结合我区实际对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优化机构设置谋划不足。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认真谋划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多项重点工作,对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批复,有效保障了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合理优化机构设置。采取机“撤一设一”、编制总量内调剂等措施对相关机构编制进行了撤并调整,既解决了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又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3)积极创新挖潜盘活存量办法。采取“减、控、调、转、增”等方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满足关键领域编制需求。 

(4)制定出台规范化管理措施办法。拟制了《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办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办法》,对申请增加机构编制等事项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提出审理意见;                                                                                                                                                                                                                                                                                                                                                                                                                                                                                                                                                                                                                                                                                                                                                                                                                                                                                                                                                                                                                                                                                                                                                                                                                                                                                                                                                                                                                                                                                                                                                                                                                                                                                                                                                                             

5)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推进编制标准研究,制定出台有关行业编制标准,重新制定了中小学编制标准,激发基层编制活力,加强编制标准体系建设。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要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调研,超前谋划,在优化机构设置和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上下功夫。

    问题内容二: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不多。

已落实整改措施:

机构设置方面

1)实现了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完成了纪检派驻人员的编制划转;稳步推进群团、重点国有林区、盐业和民航机场公安等体制改革;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机构编制力量;解决了旗县人大“一人一委”问题;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单设了扶贫机构,并加强了自治区一级扶贫工作机构力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要求,加强了各级巡察机构力量,为各盟市及旗县设置了巡视办和巡查组;对其他多项涉及经济、民生、环保、政法等领域的机构编制进行了优化配置。

体制改革方面

2)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做到试点范围广,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改革领域全,基本涵盖了中央要求的全部领域。通过改革,大幅整合规范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推动了执法重心下移,提高了执法效能,着力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3)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建立了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对法检两院机构编制底数进行反复梳理、核对汇总并按时上报,全区法检两院编制上划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打下扎实基础。

4)全面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确定了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本级和满洲里市、翁牛特旗、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6个地区开展试点,并开展相关工作。

创新编制管理方面

5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研究出台了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解决了中小学编制结构性短缺问题,保障了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要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主动调研、打好基础、推动试点、狠抓落实,确保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

    问题内容三:规范管理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短板。

已落实整改措施:

1)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职责梳理工作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6]6号),对政府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梳理、重新认定,并相应调整了部门职能,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功能进一步完善;组织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对照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自行梳理,并填写了《职责调查表》。

2)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编委会和编办工作规则对部门的机构设置申请事项进行及时审理批复,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职责。

3)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了试点地区事业单位承担的多项行政职能,做到政事分开。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理顺机制、科学规划、开展评估、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规范管理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能职责。

    问题内容四: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存在机构定位模糊、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矛盾突出等问题,编办尽管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但没有进入实质性操作。

已落实整改措施:

对各地开发区机构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研究提出了规范各类园区设置的初步意见。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规范、清理、整合园区工作进度,结合实际,遵循规律、加强督导、形成合力,待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进一步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确保园区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2.推动工作中协调指导不够有力

问题内容一:在牵头建立健全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综合约束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把好进人的前置关口。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建立了领导职数预审、备案制度,同时指导盟市积极开展职数预审工作;

2)积极与审计部门对接,将机构编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整改。

3)利用机构编制“云平台”,积极推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

4)在自治区正在组织开展的对各盟市的巡视中,每个组都安排一名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各地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巡视。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行之有效的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问题内容二:在把好事前审核关,先核职数后配干部方面不够到位,有些盟市和直属机关没有进行职数预审,自行配备干部,有超配现象。

已落实整改措施:

1)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转发了《中组部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领导职数预审、备案制度,目前大部分盟市会同组织部门建立了职数预审和备案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对存在的超配问题进行摸底,做到底数清晰,并建立超配问题台账,跟踪整改。

3)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功能,从技术手段上限制超配干部列编注册。

针对此项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强化督查力度、加强协商、主动合作、信息共享,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事前审核工作,防止发生超配现象。

问题内容三:把好事后监控关,编制信息定期核对方面不够到位。

已落实整改措施:

1)对网络版实名制系统进行升级,强化适时更新监管。

2)对于未及时变更编制、人员信息的单位,暂缓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督促提高其更新数据的及时性。

3)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做到

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打牢基础、形成制约、强化督查,动态调整,做好监控,定期核对。

问题内容四:统筹指导盟市、旗县编办工作不够到位,多以电话询问、召开会议等形式沟通情况。

已落实整改措施:

1)今年截至6月底,办领导先后赴六个盟市十几个个旗县,调研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改革工作情况,推动改革工作进度;调研督导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减编控编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地指导盟市、旗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2016年以来,共组织8期业务培训班,全系统共1500多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编办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自治区编办今年将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对全区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就全年培训工作计划,与盟市、旗县编办充分进行沟通,了解培训需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盟市、旗县编办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服务盟市、旗县编办的水平。

3)收集、整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经验并汇编成册,印发给盟市旗县学习参考。

4)2016年以来,先后调训盟市旗县工作人员30余人,提高了基层编制部门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了与基层的交流和沟通。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科学领导决策,丰富指导方式,强化实地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与盟市、旗县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问题内容五:深入盟市、旗县监督指导检查编制工作,延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足。

已落实整改措施:

1)制定专项督查调研方案,2017年继续对12个盟市及所属1/3旗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调研,将存在问题多的地区列为必去地方,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对难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空编增人报批和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切实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坚决防止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严肃纪律、真督实查、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加强通报。

    3.改革创新及制度跟进不力

问题内容一:推动事业单位分类、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思想不够解放、创新乏力,在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上力度不大。

已落实整改措施: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

1)主动推进改革,做到了试点全覆盖、执法队伍精减、执法重心下沉。将执法队伍的行政管理职能交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能划转到执法机构,合理划归了职能,理顺了机制。

2)继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出浓厚的改革氛围,借势借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3)加大对各试点的调研指导力度,今年以来,由办领导带队,多次对各试点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4)召开现场观摩会议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学习提高,推进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方面

5)创新公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提升了公益服务能力水平。探索在部分盟市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采取转企改制、撤销等方式推进事企分开。

6)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着重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并报中编办同意,率先在全国完成《试点方案》报备工作,并以自治区党办、政办名义印发实施;着重加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系统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以自治区党办、政办名义印发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并做好7月初在全国率先召开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中央尚未出台公益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文件的情况下,指导全区各地做好改革探索工作。自治区本级在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去行政化和取消行政级别、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中小学专项编制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关工作获得中编办、有关厅局盟市的认可。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创新理念、理清思路、学习借鉴、形成合力,以点带面、试点先行、提升活力,确保改革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问题内容二:总结机构编制管理经验、提升重点领域机构编制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举措不够多。

    已落实整改措施:

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1)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赴12个省市学习考察,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方面意见建议。

2)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归纳出了“2345”工作法和“八规范、一定式” 的实务操作法。在“盘活存量”工作中,形成了“减、控、调、转、增等工作方法。在机构编制审理审批过程中,形成了职数编制标准化管理机制和限时办结机制。

3)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对机构编制特色和亮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编印《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就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利用中国机构编制网、《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自治区党委信息平台、内蒙古机构编制网等载体进行宣传。

4)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了解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机构编制特色和亮点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对2016年度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进行评比表彰,部署开展2017年机构编制调查研究工作;各处室单位与盟市编办结对开展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成果12个,部分研究报告已转化形成政策文件。

在部分领域开展了编制标准化工作

5)制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完成了各盟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工作。出台了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允许县域内统筹使用医疗卫生系统编制资源。启动了部分党政机构工作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编制核定标准工作

6)中央编办批复我区为“机构编制云平台”省级试点,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方案》,努力实现机构编制“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7)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等制度,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区直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建议。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增强交流、指导实践,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强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问题内容三:在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面进展缓慢。

已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区直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名录,做好了正式公布的准备。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文件正式印发后,做好贯彻落实意见工作。

   (二)厚植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方面存在不足

    1.党组抓党建工作方面还有不足

    问题内容: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没有做到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同时发力。2014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宏观要求多,微观指导少,活动形式不够灵活。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没有有机结合,“1+3”制度体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少。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重大事项公开、行政事项审批等制度不够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缺少党员教育培训、述职评议等项制度。

已落实整改措施:

(1)持续提高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根据当前党建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办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制定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的重要工作和领导批示建立台账管理,督查督办,确保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办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了办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各支部、各处室全面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3)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2016年全年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专家对全办党员干部进行了4次党性教育培训,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2017年以来,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集中轮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刘玉华主任专题辅导解读、观看视频、研讨交流和理论测试等方式,对全办党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轮训,使党员们较好地掌握了知识要点和会议精神实质。2016年以来,共举办了17期机关干部大讲堂,主讲内容信息量大、涵盖面广,业务性和趣味性兼备,极大地丰富了全办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

4)扎实抓好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思想建党工作水平,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印发了我办《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对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统筹安排,并对14个重点专题列出了集中学习计划。截至目前,我办2017年党组中心组已进行了8次集中学习,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中央和自治区纪检工作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为加强制度建党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同时,健全党建工作问责制,量化、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到人,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问题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升理论武装,增强做的功能还有差距。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抽查5个支部会议记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学习形式多是抄笔记、学文件,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少,思想教育、典型教育欠缺,学以致用执行的不好,存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近三年来仅开展过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和编制管理工作,创新意识不足,主动性不强。

已落实整改措施: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2016年4月以来,共印发“两学一做”必读书目420余册,应知应会手册和党建知识口袋书70余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举办党性知识讲座4次。举办专题研讨6期组织开展了全区机构编制系统“尽责圆梦,做合格共产党员”演讲比赛和优秀党员井冈山党性教育培训班。

2)开展了“比党性、比业务、比创新、比担当、比作风”主题活动,达到了“学做结合”、“以学促做”的目的,形成了党员争当先锋模范,主动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全办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精神”的主题党日活动和“我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作贡献“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提高党性。办党组书记刘玉华同志带头讲了题为《不忘初心、持之以恒,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主题党课,对全办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党性修养的熏陶和精神的洗礼,教育成效明显。召开了“七一”表彰大会,对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营造了学习先进、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3)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工作方案》,巩固提高党支部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的作用。

加强党建工作述职考核

4)严格督促各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年底进行了党建和业务“双考核”“双述职”,提高党建工作成效的考评比重。制定了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分解,明确了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机制不断健全,抓党建工作成效不断突显。

5)研究制定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双建双创”活动。落实支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六个一”支部活动机制,每月检查支部学习笔记,制定支部学习落实情况督查通报表。继续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开展争创党建工作佳绩活动,结合“五比”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四个表率”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党支部“晋位升级”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6)办领导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意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对照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党支部书记带头述职,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断丰富和规范,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学做结合,强化基层党建,发挥党员作用,强化联述联评联考,学习工作双促进,丰富活动形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固本强基,切实打牢党建基础工作。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

    1.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

问题内容:2013年至2014年没有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虽然制定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但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内部监管不够到位,个别处室在机构编制的设置、审理、审核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特别在空编使用、列编注册、编制分配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指导全区盟市执行编制纪律不严格,存在把关不严、督查不够、查处不力的问题。一些部门出现超审批权限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进人的问题,截至2015年8月,全区超编事业单位5127个,超编人数61285名。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办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责任。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意见》,成立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办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每年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班子成员自觉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考责问责、失责追责的工作格局,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力度不断增强。

    2)进一步加强纪委监督作用。健全机关纪委组织架构,形成了机关纪委书记参与党组会议和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夯实,作用不断突显。

3)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分层分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分层级签定相应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和考评、预防机制,切实扎牢了制度的笼子,用务实管用的制度管人管事,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全办各处室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并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方案》落实。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各处室落实方案的督导力度,进行问责追责,形成了全面系统、不留死角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拥有机构编制审理审批权限的业务处室在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空编使用、列编注册、编制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出台相应的标准,规范流程,建立刚性约束,减少人为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防止违规违纪审批行为的发生。

5)制定消化超编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消化超编任务完成。对盟市全面实行事业单位“零空编”管理,用于消化超编问题。对消化超编工作进展缓慢的盟市、旗县(市、区)一律暂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申报工作。对整改消化、执行预审、备案制度等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开展事业单位超编消化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实地督导各盟市事业单位超编消化工作,确保工作进度。

6)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消化解决,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暂缓机构编制事项审理审批;开展超编事业单位专项核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印发通知要求盟市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认真开展超编事业单位消化工作,部分盟市已完成消化任务。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狠抓作风建设,加大督察力度,积极消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通报批评,强化制约机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跟踪整改,确保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消化超编事业单位任务。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

问题内容:聚焦主业不突出,机关纪委还承担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和群团等项工作。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对机构编制审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风险点管控没有形成制度性安排。对擅自增加编制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行政机构设置的单位及责任人,以提醒教育为主,没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已落实整改措施:

1)通过调动、轮岗和调训等方式充实了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力量。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党建和人事干部的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机关党委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机构编制审批,严格把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加强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4)制定了对机构编制审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机构编制日常管理风险点管控方案。对于“条条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及时督查整改、通报追责。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加强工作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控机制,严肃追责违规违纪问题。

3.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有待加强

问题内容:派驻纪检组入驻时间短,指导编办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够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派驻优势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自治区纪委驻办纪检组每年都全程、及时参加办党组会议,参与重要决策,当面进行工作指导。

(2)自治区纪委驻办纪检组主动参与我办纪检工作相关活动,指导我办梳理完善全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派驻纪检组认真细致的指导下,我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成效明显。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继续配合好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各项要求。

(四)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执行规定不严格

1.财务工作不规范

问题内容:财务工作基础薄弱,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滞后,记账不及时。截止2016年7月25日,收支账簿只记录到2016年5月底,同时记账日期前后颠倒。财务管理不到位,账簿、会计科目设置不齐全,2013年至今的记账凭证没有审核记录,也没有按时与银行对账。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认真修订完善、贯彻落实办内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公务卡使用和现金管理等办法,分设了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岗位人员。

  2)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我办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认定,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审计,并接受了审计厅的例行年度财务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3)对2016年账薄重新进行了认真记账、分类,做到记账及时,日记日清,月记月清,规范了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对2013年至今的凭证进行了重新审核,规范设置了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补记了2012年—2015年度电子帐。

 4)进一步严格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进行公务支出。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将财务软件G3系统升级为G6系统。严格财务管理程序,完善了财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健全落实制度,打牢基础,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强化内控机制,加强审计自查,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问题内容:编办2013年至2015年没有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单位的资产购置、捐赠、报废、调剂的资产一直没有做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的登记处理,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有8辆车,经查,现8辆车实物已经不存在,而实际使用的3辆车,却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账目。

2)对单位资产实有数、使用年限和使用标准进行了清查,增加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模块,补记编办固定资产管理明细账和卡片账,做到账实相符。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完善落实制度,加强审计自查,严格履行程序,不断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执行采购程序不到位

问题内容:缺乏询价单等能表明询价采购依据的相关资料。2016年5月购置的商务车34.5万元没有附询价采购的相关资料。通过对2013年至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抽查,发现2013年6月购置空调两台5560元没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已落实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办内各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计采购计划、任务书、询价书、确认书等审核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规范了我办政府采购流程。

2)对于2016年5月购置的商务车,完善了询价采购有关材料,由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购车询价情况说明。对于2013年6月购置空调两台没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完善了询价采购有关材料,由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出具了采购询价情况说明。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不断规范采购程序。

    (五)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档案管理不严格

    1.干部选拔任用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内容:没有做到“凡提必审”,提拔使用处级干部审核不够严格,巡视发现个别干部档案年龄前后不一致。

已落实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做到选人用人把好“五关”:一是把好推荐关,严格动议提名。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空缺,经过党组成员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并积极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就干部调整原则、范围、重点,提出初步建议。二是把好考察关,严格考察考核。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程序要求,加强干部任前深度考察。重点把握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范围、个别谈话质量、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和机关纪委书记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等几个关键环节,防止用人失察。三是把好审核关,严格做好“两核查”。全面推行对拟提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的“两核查”,做到凡提必核、凡提必审。四是把好监督关,严格执行流程监督。办党组始终把对干部考察考核监督、公示监督和任前谈话作为重要的把关手段,力争全面深入了解被选用对象的信息,发布干部考察公告、任用公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把好任职关,严格履行任前谈话。实行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新提任干部集中廉政谈话制、新提任干部任前集中培训制等制度,强化任职规范与管理。

2)按照中组部印发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进行规范认定和处理。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审核关。

2.干部结构梯次不合理

问题内容:目前配备的18名处级干部中,50岁以上占72%,40至50岁占28%,年龄相对偏大,中层后备力量不足。

已落实整改措施:

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力度,制定了年轻干部培训计划,梳理了符合晋升条件的年轻干部情况,对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适时选拔任用。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培养,分清梯次,严格程序,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问题内容:干部档案清理不到位、整理不及时,2015年干部年度考核表没有归档。档案硬件设施不完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已落实整改措施:

(1)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力度,彻底核查整理全办

干部人事档案,及时认真归档缺项材料。

2)为人事处提供专门的档案室。

3)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基础,提升人事干部素质,加强软硬件建设,切实加强干部档案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办整改落实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

   (一)强化整改执行力。对照已制定的整改措施、台账,统筹推进,全面整改。强化整改执行力,开展自我“回头看”工作,确保已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并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巡视整改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整改不较真、成效差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党纪党规进行问责。

   (三)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回头看”工作与加强执行力、推动落实结合起来,借助巡视整改推动我办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17年6月22日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