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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做到“四个坚持” 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见成效
  • 发布时间:2020-03-25
  • 来源:包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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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月,按照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包头市严密组织、加紧实施,目前,包头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坚持全面综合原则,实现了执法职责整合。从去年12月到现在,我市严格落实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重点推进了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在整合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三个领域市本级和市辖区分散的执法职责基础上,设置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农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均承担市本级和6个地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市本级和市4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在下沉职责的基础上,市辖区整合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在本地区设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整合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执法职能的基础上,设置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改革要求,与市本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地域和职责相衔接,旗县全面整合本辖区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职责,完成了四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设置。结合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我市健全了苏木街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做到应设尽设,有47个街镇设置了综合执法局。通过改革,我市实现了整合分散的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健全各层级执法队伍的改革目标。 

  二是坚持做大做强原则,设立加强了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中,按照职责整合、编随事走的原则,我市调整充实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后,全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计核定编制1000余名。与改革前相比,五大领域执法队伍的编制增加了2倍还多。在充实执法队伍编制的同时,我市合理设置执法队伍机构内部保障机构、法制监督机构、执法业务综合机构、一线执法大队(分局),合理的内部架构保障各领域综合队伍执法效能的实现。全市47个街镇综合执法局共计核定了近500名编制,实现了强化街镇执法力量的目标。 

  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原则,强化了基层执法力量。我市进行了三项尝试。第一,下沉机构编制,充实基层力量。我市调整了旗县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将由市本级负责的运管方面的管理和执法职责及机构编制向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下沉。我市市场监管系统从市本级向市四区下沉了几十名编制用于充实基层的市场监管能力。第二,创新探索,有效实现局队合一管理体制。为便于执法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有效衔接,我市为旗县综合执法队伍均核定了副科级领导职数,用于配备执法大队队长兼局机关副局长,有效探索了旗县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的做法。第三,明确执法编制最低占比,保障执法力量充足。经过改革,我市明确了市本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用于一线执法工作的编制最低占比。 

  四是坚持衔接贯通原则,明晰了执法管理职责。我市做到了三个明确第一,我市明确切分各领域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行政执法三个方面的职能。通过改革,从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五个领域的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剥离和整合了相关执法职能,交由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切实落实了局机关负责行政管理、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执法队伍负责综合执法的改革要求。第二,明确了市、旗县、苏木乡镇三个层级综合执法职能。结合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明确市本级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相关领域的执法职责,负责市辖区的具体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包头市范围的大案要案,负责监督指导旗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明确旗县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本辖区的具体执法工作;明确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办理授权的执法案件。第三,明确市本级执法队伍和市辖区间的职责划分。我市明确执法职责由市本级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的同时,也明确地区相关行政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市本级执法队伍的协调配合。(供稿人:张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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