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苏木乡镇街道改革工作部署,乌兰察布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谋划,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两项改革方案、“三定”等文件的制定,对改革的指导、协调、监督,跟进改革进展情况;政务服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的梳理、制定、公布,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及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制定,制定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司法部门负责指导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开展培训,执法证的申领、培训、考务工作;政法委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强化调度,统筹推进。2020年6月12自治区召开全区培训会后,实行每周“两报告一调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各旗县市区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三定”方案、人员转隶、车辆服装等执法装备配置、培训情况,苏木乡镇赋权事项清单、“五办、二中心、一局”的组建、人员配备、党群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在做好联系指导的同时,还实行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旗县市区工作情况,收集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加强配合,开展联合督查。乌兰察布市委编办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和苏木乡镇街道改革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了督查清单,细化了督查任务,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相关领导带队抽组人员,对旗县市区的两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