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党管机构编制意识,深耕“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加强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通过精细管理、强化科学统筹、动态调整等方式,不断挖潜创新、盘活现有资源,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
一、把好编制使用关口。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具有空编基础上进行。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包含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必须坚持用编前置审批,根据总量控制、突出重点、有序使用、岗位空缺、人岗相适等原则,采取有空才进、先出后进、多出少进的原则下达编制使用计划数,做到“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时刻管好控编减编关口。对确需使用编制的,认真执行核准制度,通过严控总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真正做到编制使用由“后期办理”变为“前置审批”。
二、科学规划机构编制。加强统筹谋划和科学配置,以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助力改革发展大局。以创新管理方式为手段,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统一,做到积极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优化结构要编制,切实提升使用效益。结合党政机构改革、镇街道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继续不断完善和构建职责清晰、工作量化的制度体系。同时,充分发掘现有人员潜能,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在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实施实名制管理、用编计划审批、定期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规范并完善常态化考核,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备案资料,促使编制有增有减,达到增减平衡,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三、共同建立有效机制。明确建立编办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控编约束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控编减编新格局。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核定各单位机构编制,并结合各单位工作量、空编数、预计退休数等情况制定用编进人计划,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提供的空编数、招考计划等安排招考或调动人员,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编制和实有人数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党委巡察部门将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审计部门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机构编制重大督查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