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水河县坚持向权责法定、协同配合、精细管理转变,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队伍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划转。将各相关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职责整合,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划转执法人员208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50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5名,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8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3名,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2名。
二是厘清执法事项和职责权限。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项2526项(农牧业244项,文化市场470,环境保护245,市场监管817+商务125,交通运输472+153(运管)),并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要加大清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是向基层和一线下沉执法力量。整合各领域在设在乡镇的各类站所、力量和资源,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纳入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日常巡逻、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和取证等工作,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各领域执法任务量、辖区范围、和执法对象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安排,最大限度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位、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进而有效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从而实现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执法效果显著增强,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