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磴口县委编办坚持学用相结合,严格规范人员编制变动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力求履职到位,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严格审批程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审批程序,通畅办事流程。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凡涉及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单位规格及隶属关系等机构编制调整事宜,必须由主管部门报请县委编办后由县委编委会研究审批。需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由县委编办按规定呈报市委编办,并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严格执行。
二、做好信息统计,掌握机构编制底数。将机构编制变动的历史沿革、人员信息日常变化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建立台账,并依据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完成月报及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充分利用好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及机构编制台账,对全县机构编制信息校验监督,为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供准确依据。
三、加强分析监督,预警管理违规行为。明确责任,扮好角色,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实名制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重点分析,督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存在的超规格配备干部、超编进人等问题,做到提前发现、及早规避,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心前移,既管审批又重监管的目的。形成整体效益和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