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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发布时间:2020-12-11
  • 来源:集宁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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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宁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努力在“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工作制度、严明纪律规矩”三个方面上狠下功夫,坚持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集宁区委编办工作的底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相关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试行)》和集宁区委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事,从严治政。结合集宁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加强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列入编办机关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1次,支部书记讲党风廉政党课2次,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集宁区委编办上下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工作程序,重点针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人员入减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政许可审批、党员日常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三、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集宁区委编办坚持政治建办、从严治办。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和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发生,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撰稿:国   琳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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