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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委编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1-04
  • 来源:海勃湾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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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勃湾区委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机构编制权力运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办内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研究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清单,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办内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二、认真履职尽责,规范工作制度。主动监督班子成员廉政勤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三务公开等情况。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纪律。严格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按权限审批全区机构编制事项,坚持用编审批制度,规范用编进人流程,从严控制区外人员调入,严禁擅自超编进人。对照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制度、空编调配办法等制度,切实做到按政策、规定、权限、程序办事,确保办理的机构编制事项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求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约束意识,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无序状态,保证各项工作在相应的制度和规则下运行,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深入学习教育,建立学习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利用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学习会、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日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的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党内法规,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教育,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四、建立防控机制,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持续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坚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结合开展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努力做到警钟长鸣,着力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制度、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建立从源头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撰稿:薛   岩   刘   璐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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