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委编办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转变基层治理模式
  • 发布时间:2021-01-26
  • 来源:磴口县编办
  • 打印该页

  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磴口县委编办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目标,加强县乡统筹、整合资源力量,优化组织机构,强化信息支撑,有效提升了苏木乡镇服务水平,建立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乡镇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机构重组,强化党的领导和服务群众功能 

  按照《磴口县苏木镇机构改革方案》统筹优化镇(苏木)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全县乡镇(苏木)按照“56+3”模式设置机构。将县政府设在镇(苏木)的财政所、兽医站等站所实行属地管理,并与镇(苏木)相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将人员和编制一并划入镇(苏木)管理,跨层级调整事业编制和派驻人员充实乡镇。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建立健全纳入镇(苏木)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镇(苏木)党委意见。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部门不得要求镇(苏木)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嘎查)、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二、精准赋权,强化权责对等功能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后乡镇(苏木)政府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身,实现“小政府”承接“大权力”。 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99项行政事项,各乡镇(苏木)结合实际,重点从乡镇(苏木)产业发展、社会治安、城镇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承接76项行政权力,建立乡镇(苏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厘清县政府各部门与乡镇(苏木)的职责关系。有效解决了乡镇“责任大、权力小、功能弱、效率低”等瓶颈问题,改变了乡镇“心有余而力不足”,“看得见的管不着”等难题,为探索全新的乡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奠定基础。 

  三、流程再造,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打破原有的工作职能权属不清,服务事项多个部门分散审批,群众办理事项繁琐复杂等问题,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流程监督”。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坚持以公共服务一体化为重点,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职能涉及的“职、权、人”全部整合进驻“党群服务中心”。着力打造“前站+后台”互动模式,破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前站”即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综合设置党建服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民政低保、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8个服务窗口,“后台”即以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6个行政机构为依托,与上级职能部门沟通衔接,为“前站”提供政策指导、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前站”接受“后台”指挥监管,按清单开展便民服务、行政审批、政策咨询等具体工作,初步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基层服务新格局。全县5个镇(苏木)、47个村(嘎查)和6个社区全部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和代办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切实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依法治理,创建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实行“1+X”综合执法模式,“1”为综合行政执法局,“X”为执法事项多样化、执法部门多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方式亲民化等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权责不对等问题,全面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的乡镇行政执法体系,将每个镇(苏木)划分为镇(苏木)、村(嘎查)、社(独贵龙)三级网格,逐级实现网格化管理,镇(苏木)级网格员由镇(苏木)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司法所等驻镇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利用网格统筹全镇(苏木)各项工作开展;村(嘎查)级网格员由村(嘎查)“两委”成员担任,负责全村整体工作的推进;社级网格员由社长、党小组长、党员、村(牧)民代表等担任,社内每个网格员按照就近原则,负责1015户村(牧)民的日常管理。通过网格划分,日常工作能够层层落实,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形成了群众参与自治的和谐局面。 

撰稿:张   勇   张拥军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