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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21-04-30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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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于2017年被自治区党委编办确定为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2020年将所辖新城区、土默特左旗等9个旗县区全部纳入改革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改革中,组建了行政审批部门,集中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形成了审批服务新模式,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一、创新体制机制,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呼和浩特市将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由行政审批部门履行审批职责,实行审管分离。各职能部门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工作重心转向制定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干预,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政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呼和浩特市将21个部门14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部门,将原来的21个部门、30枚印章改变为一个部门、一枚印章,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时,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要求,将未划转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后,企业群众办事只需进一扇门、找一个窗口、能办一揽子事,无需多头跑、反复跑,杜绝“弹簧门”“旋转门”,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呼和浩特市积极探索审管分离后审管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搭建审管互动网上平台、实行政务服务协调联动会商制度等,推动审批与监管有机衔接。同时,加强审批流程管理、投诉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审批公开,加强电子监察,切实规范审批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办事公开透明。 

  四、改进审批方式,审批效能明显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按照“一门、一次、一网”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分领域设置了综合受理、企业开办、即办件、统一出证等综合窗口,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标准化建设,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审批。积极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代办帮办、容缺受理、预约延时服务、“不打烊”服务等工作,并将多条便民服务热线整合为12345政府热线,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通过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行“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帮您办”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最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

撰稿:杜海燕   张海银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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