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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持续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5-31
  • 来源:锡林郭勒盟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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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保障事业单位履职尽责,锡林郭勒盟委编办紧盯任务落实,扎实开展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预审、法人登记、网上名称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项工作,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一、严格进行职数预审。始终将领导职数预审作为干部配备的重要前置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部门单位在规定范围内配备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从源头上控制超编、超职数问题发生。 

  二、有序推进法人登记。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加快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单位合并、分立或撤销的,采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单位法人、机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登记后,即时换发法人证书,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三、规范网上名称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明确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标识申请流程,做到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新设立、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先开展法人登记,再申请中文域名,涉及开办网站的,按程序申请网站标识。变更名称的事业单位,及时变更中文域名,并重新申请网站标识。撤销的事业单位,按程序开展中文域名和网站注销工作。同时,将中文域名注册费纳入年度预算,实现由财政拨付统一支付。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涉改事业单位完成人员转隶、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调整后,通过核发新《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方式,及时掌握部门单位编制与实有人员、领导职数与干部配备等情况。同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以此作为干部选任、人员录用、调配、经费核拨的基本依据,切实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撰稿:孙   涛   王昌松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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