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固阳县委编办在贯彻落实《条例》上充分体现科学性、政治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强化“归口意识”,及时调整编办体制机制。二是围绕完善政府职能体系,推动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坚持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明确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三是围绕优化乡镇功能定位,强化乡镇党委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机构设置上,6个镇全部设置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得到保障,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强。四是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管理权限,批准2个事业单位新设立党组、4个事业单位新设立党支部、保留17个事业单位已设立的党支部。并在“三定”规定中专款专项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夯实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五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对改革方案制定、体制机制理顺、职能职责划定、机构编制调整、领导职数核定等重大事项,坚持县委编委会集体研究,对涉及全县的重大事项,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后还需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县委编办利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着力点,聚焦改革任务,做实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一是及时组织实施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对各部门职责调整划转、“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估,确保“三定”规定落实不变形、不走样。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持续推动政府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抓好权力清单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清单制度的基础效能作用,切实规范和约束部门履职行为。协调解决部门间的重大职责分歧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理顺职责关系。
三、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在“总量管得住、底线守得牢”的同时,不断向“管得好、用得活”转变,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工作规则和细则等制度文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内容等进行了规范调整,健全完善有关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业务统筹、日常指导、协调联动、重要岗位管理等工作。
四、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突出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设置的规定,从严控制机构设置,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同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文件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持“先核编、后进人”的原则,严格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切实发挥编制管理的“总开关”作用。三是会同纪委监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形成促进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