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赤峰市宁城县坚持“四个严格”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和工作人员调动管理
  • 发布时间:2021-10-14
  • 来源:宁城县编办
  • 打印该页

  为进一步优化空编使用和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严格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赤峰宁城县委编委制定了《宁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人员调动办法(暂行)》,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人员调动原则、审批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一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规则和人员调动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工作人员调配的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县委编委工作规则,科学合理调配人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空编准入原则。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单位无空编一律不准调入。三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到个人专业特长与调入岗位相匹配、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相兼顾,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其特长和潜能。四是坚持亲属回避原则。  

  二是严格审核调动条件。一是人员调动时,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编制、身份必须与调入单位性质一致。二是人员调动应当具备拟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三是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必须具备资格准入条件。对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等情况的不予调动。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调动工作人员,需用人单位向县委编委申报空编使用计划和用人申请报告,县委编办审核空编情况,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人员信息后,经县委编委议定,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必须认真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实施。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撰稿:宋亚军
责编:吴成成
审核:宋佰庭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