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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委编办细化配套制度 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 发布时间:2021-10-22
  • 来源:额尔古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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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让制度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需求并指导日常工作,额尔古纳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修订完善了额尔古纳市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操作实效。成立制度修订小组,编办主任为组长,各股室分管领导为成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中,由综合股统一征求其他股室意见建议,充分整合酝酿后提交制度修订小组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定稿提交编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印制。《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的修订有效推动了《条例》要求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流程,为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内部管理。结合额尔古纳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划分了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的职责权限和合理分工,强调了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程序,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工作程序和会议制度,以及特殊情况下编办需要执行请示报告的事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使编委及其工作部门各项工作有规可依,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结合额尔古纳市实际及《条例》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的保障机制,统筹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让自查自纠成为常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撰稿:赵鸿海   沙   帆
责编:孟祥颖
审核: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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